免费核名,十五分钟反馈信息!

上海市分公司税务登记应提供的资料

2018-03-20 15:10:33   来源:web   

根据《关于完善本市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》【沪地税征(2008)22号】的规定,上海市分支机构(分公司)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:1 营业执照或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2 注册地址及

  根据《关于完善本市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》【沪地税征(2008)22号】的规定,上海市分支机构(分公司)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:

  1.营业执照或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

  2.注册地址及生产、经营地址证明(产权证、租赁协议)原件及其复印件;如为自有房产,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;如为租赁的场所,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,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;如生产、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,分别提供相应证明

  3.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

  4.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

  5.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

  6.房屋产权证、土地使用证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

  7.涉及到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,除提供以上证件外,还应提供原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《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》或《纳税人迁移通知书》

  8.汽油、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需提供:

  (1)企业基本情况表

  (2)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

  (3)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、产品标准及用途

  9.加盖单位公章的税务登记表

  10.加盖单位公章的房屋、土地、车船情况登记表

  11、纳税人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,还应提供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的承诺书(详见文件附件)。

上一篇:如何注册广告公司|广告公司注册流程及条件
下一篇:专业办理注册公司

公司查名

上海协富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    网站地图

总部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1603室 1202室 咨询热线:400-018-0990 

杨浦分部:杨浦区赤峰路65号同济科技园1号楼813室